一、案情简介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张某受邓某邀约,于 2010年4月开始,在邓某家中制毒。2011年1月5日,公安机关在公路盘查邓某驾驶、张某乘坐的车时,查获 92.1克冰毒、20.05克麻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应当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年11月,冯某被刑事拘留。2012年九月成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立即介入案情,并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案情。
三、辩护思路
通过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提交相关法律意见。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张某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终身。
五、办案心得
法院并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主观上不明知有毒存在,客观上没有事实运输毒品行为等观点,值得商榷,现本案已上诉至高院。同时承办律师的工作态度得到被告人及家属的强烈认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