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郑某某是嫌疑人是郑某的父亲,郑某从高中毕业后,到某公司上班。因工作原因与公司员工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扯,郑某被打倒在地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同事郑某斌腹部刺伤,经成都中心治疗后经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为轻伤。后郑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后来所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二、办案过程
律师受托后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对其心里进行抚慰和有效的法律咨询。其次到办案单位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经过与家属沟通,作为轻伤案件受害人如能及时赔偿了获得赔偿,有望得到较轻处罚。家属同意了律师的建议,遂和律师进行了协商民事赔偿。律师和受害人代理律师也充分沟通,并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谅解书。
三、辩护思路
代理律师书写了申请书呈交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交换了可考虑情节显著轻微可考虑不起诉律师建议。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嫌疑人郑某后即行释放。
五、办案心得
关于轻伤害案件,如果是偶犯初犯,就民事部分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的话,律师一定要争取被告人尽量不受到实体刑处罚,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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