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一审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文某犯国有公司人员,判处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
二、办案过程
卓安团队律师在接受上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上诉人,在充分取得上诉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卓安团队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上诉人转达家人的嘱托。同时卓安团队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文某的行为不构成,在案证据能够充分证实涉案资金不属于《》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公共财产;文某的行为也不构成二审出庭检察官在庭审中提出的;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文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四、办案结果
在团队积极辩护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文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在一审法院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判决后,可重新梳理案件的相关证据及程序性事项,最大程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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