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胡大(化名)偶然间发现甲工地上有几台不怎么使用的发电机,想着自己工地的发电机刚好需要添置,遂起了贪小便宜的念头——打算从别人的工地上拿一台发电机用用。心动不如行动,胡大在一天晚上,以需要帮忙搬运东西为由,找来了同在工地上打工的堂弟胡二、表弟胡三(均为化名),带着两人来到了甲工地,把甲工地上一台被铁链锁着的发电机给搬走了。9月21日,经公安机关排查,胡家兄弟三人在自家工地上被抓获。当天晚上,三人均被刑事拘留。
三人被抓,其家人心急如焚。
9月27日,卓建忠赢律师团接受兄弟三人亲属的委托,在团队负责人任忠孙律师的统筹下,周洪、萧明皓、邓小宇律师联袂介入本案。第一时间,三位律师根据当事人家属提供的有限信息制作了详细的会见提纲,并迅速安排前往看守所分别对兄弟三人进行会见。会见过程中,律师通过不断追问细节,挖掘有效线索,对案件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综合会见中了解到的情况,辩护律师认为应当争取到被害人的谅解。遂辅导当事人家属向被害人积极沟通,真诚道歉并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最终,被害人感受到了当事人方面的悔过态度,同意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出具了谅解书。
在三位辩护律师的持续跟进下,先后向承办警官提交了谅解书副本、区公安分局提交了申请。在得知本案被提前移送至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以往刑事案件大多在刑拘后第30天移送),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并汇总对胡氏兄弟三人有利的案例材料,向检察院进行提交。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不批捕意见,并于10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胡氏兄弟被羁押22天后,重获自由。
忠赢律师团在本案取得不批捕的阶段性胜利后,并没有松懈,而是继续深耕辩护工作。首先,忠赢律师团的三位律师在分别接待了各自当事人,对其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律规定、注意事项,要求其积极配合办案单位的工作。其次,辩护律师积极了解该发电机型号、市场价值,为后续辩护工作准备材料。最后,在得知本案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第一时间申请阅卷,梳理出了本案的关键信息:本案被盗窃的发电机价值较小,又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三人涉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若构成犯罪胡二、胡三也属于,且三人可能存在自首情节。经阅卷全面了解的案情后,辩护律师一方面,积极向检察官沟通,恳请检察院能考虑对三人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另一方面,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我国刑事程序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月19日,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三位当事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或者免于处罚;11月25日,在辩护律师的陪同下,三位当事人在检察院领取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若将律师比作医生,那么犹如罹患疾病的病人。本案中,万幸当事人患病不重(犯罪情节较轻),且早早就医(在侦查阶段就委托律师辩护),通过律师的积极诊治,最终痊愈并没有后遗症(没有留下案底)。至此,忠赢团队辩护的结伙盗窃案,获得了全案不起诉的结果,当事人被不批捕后那颗焦急等待另一只靴子落下的心,终于可以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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