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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宋丰律师代理G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获缓刑结果

发布时间:2024-11-25 10:45:36 浏览:180次 案例二维码

G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关键词:诈骗罪

本案承办律师:宋丰

一、案情简述

G 某某设立公司涉足学历提升业务,借助百万扩招计划助力他人获取学历。然而直至案件爆发,尚无学员达成学历提升目标。当学员提出退款诉求时,G 某某均依合同条款予以处理,案发后更是展开大规模退款行动。实际上,G 某某在业务链中处于中间人角色,若上游办理环节出现问题无法推进,G 某某会在收到上游退款后,依约向学员退款。因退款纠纷发生于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之时,引发某公安介入调查,最终导致案发。后续,G 某某之妻积极开展退款工作,成功赢得被害人谅解,且在审判前预先交付罚金,G 某某得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并处罚金四万。

二、辩护思路

经与 G 某某会见,并基于事实与法律依据,辩护人拟定如下辩护策略:
1、合同履约无欺:G 某某始终遵循合同约定行事,无虚构事实之情形,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主观无非法占有故意:从其行为模式及退款表现可判定,G 某某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3、资金往来明晰:在业务开展全程,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进行资金流转,且公司法人即为 G 某某本人,交易轨迹清晰可查。

4、退款历史有据:此前已有退款先例,且报案人对该情况知悉,侧面印证其诚信经营态度与退款意愿。

三、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G 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

四、办案随笔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总结若干经验心得。当与检察机关沟通遭遇阻碍时,可借助案管办作为信息传递渠道,确保沟通顺畅。此外,及时缴纳罚金并保障文书材料的准确收寄,可在与检察官、法官就量刑问题进行谈判协商时,成为有力的谈判筹码,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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