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赵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3-04-12 17:09:30 浏览:2508次 案例二维码

2021年5月20日8时18分许,赵某醉酒(其血液中乙醇310.3mg/100ml)驾驶轿车转弯过程中操作不当撞上行人冯某、骑共享单车人段某、停车场入口设备和停在停车场内的苏A*****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人受伤及三车、停车场入口设备、段某的物品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害人冯某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被害人段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赵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赵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适用速裁程序。最终,检察院基于赵某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向法院提出“如果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赵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找到家源律师团队,希望在本案的量刑上再争取从轻处罚。
家源律师团队介入后,由于赵某已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法院立案后次日便电话告知赵某,本案将于五日后进行开庭。为此家源律师团队及时阅卷,查询法律依据并检索大量类案,对案件事实进行多次分析论证,多次与公诉人及承办法官沟通交流,递交辩护词、类案检索等辩护材料。
自接受委托到本案最终判决,在家源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使得赵某的最终量刑与公诉机关初次提出量刑建议相比减少近三分之一。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