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新闻是:湖南怀化垃圾桶发现断气婴儿,脐带未剪。
2021年1月6日,湖南怀化,有网友爆料,一名婴儿被人用购物袋弃于垃圾桶中。附近居民称,孩子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气了,身上的脐带还未剪断,让现场的人群感到很是痛心。事后,通过监控找到了弃婴者,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那么这个事件,弃婴者到底构成了我国《》中的哪些罪名呢?
很重要的一点,这个案件定性的决定因素是孩子死在被丢弃前还是丢弃后。
1、假如这个孩子是在死后被扔进垃圾桶的,则可能构成侮辱尸体罪。
侮辱尸体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主播不读)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弃婴者只是扔出尸体,而没有侮辱性的行为则不构成该罪。
- 假如这个婴儿是在死前被扔进垃圾桶,因为气温过低或者窒息导致死亡的。弃婴者则可能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主播不读)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婴儿是在死前被扔进垃圾桶,则行为人属于间接性的故意杀人罪。
什么叫间接性的故意杀人呢?
拿这个案件来讲,弃婴者把婴儿扔进垃圾桶,可能知道婴儿会死,但是弃婴者则放任结果的发生,者这就属于间接的故意杀人罪。
「脐带」不该是「羁绊」,每一个新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既是来帮你延续生命的体验,也是来帮你延续传递「人」的使命。你留下的,是岁月的符号,而不是悲剧的亡灵。
「剪不断,理还乱」,不该是婴儿就该承受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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