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影视与人人视频分家发展史对企业合规经营的警示
2021-12-01 17:05:16 14051次查看
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人人影视字幕组”创始人梁某三年六个月。
经审计及鉴定,“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约683万。
对判决结果,不少网友认为“人人影视字幕组”曾是海外番剧的高质量保证,免费而又专业的中文字幕附带画质优良的视频资源造福了众多海外影视爱好者,此次被查处归因于资源市场的暗战。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对捕风捉影的观点无法评论,仅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从《刑法》规定来看,“人人影视字幕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视听作品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
当今时代的犯罪理念,不同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犯罪,我们已经进入法定犯时代。所谓法定犯罪,简言之是指由法律规定为犯罪才属于犯罪的那些行为,与诸如杀人、伤害、抢劫、强奸、防火等自然犯相比,很容易让人们误以为法定犯不具有本质上恶的属性,或者不知道具体行为属于法定犯的范畴。对于法定犯的处罚是国家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进行规制的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及犯罪打击力度的整体规划加速了“人人影视字幕组”走向湮灭的进程。
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著作权法明确了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经济杠杆鼓励著作权人积极维权,避免之前维权“得不偿失”的尴尬。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知识产权类犯罪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所占篇幅最大,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处罚力度,提高了“侵犯著作权罪”的顶格刑期,同时删除了“拘役”和“管制”等较轻刑罚。
2021年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亦成为了司法领域的一大热门命题,同时也对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然而,在我国逐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大环境下,“人人影视字幕组”自2018年起便组织技术、运营、翻译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向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
期间,还存在以接受“捐赠”的名义通过涉案网站及客户端收取会员费、对外招揽广告并收取广告费用、对外销售拷贝有未授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等经营行为。
不少网友好奇,本次涉案的“人人影视字幕组”与“人人影视”“人人视频”又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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