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作者:陶永昌
近日,网上爆出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银行账户被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冻结了300万。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给出的理由是: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所承接的余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余某某家属转到律所账户上的300万元律师费属于涉案账款。这事一曝光,刑辩律师界一片沸腾和争议,纷纷在探讨警方是否有权冻结已经交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警方冻结已经打到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费是否合法、合理?作为专业的刑事风控律师,我们认为,在法治意识尚未上升到更高台阶时,与其在此讨论警方的冻结律师费的合法性、合理性,还不如在接案时做好事前防范。
我们在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在刑事案件的委托、承接和办理的过程中,家属、承办律师以及承办律师事务所均会涉及到众多的刑事法律风险。具体如下:1、涉嫌隐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还可能构成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共犯,如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的共同犯罪3、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
这种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所收取的律师费有可能被警方当成赃款予以冻结、划扣。
作为刑辩律师来说,我们本身就是为嫌疑人提供辩护的,如果某一天,我们因承接某一业务而沦落到被警方等公权力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被警方等公权力机关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奔走相告的境地,那么,我们在以后的业务承揽过程中又如何让当事人相信我们的专业能力,如何让当事人相信我们有能力为他家属服务呢?因为此时,在当事人的意识当中,你律师连自己的合法权利都保护不了,你还有能力去保护我们亲属吗?为此,刑辩律师在接案前进行刑事法律风险的评估和审查,并进行事前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刑辩律师在接案时,就收费而方,应该怎样防范有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刑事法律风险呢?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我们认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至关重要。
一是做好律师费来源的区分和审查工作,区分和审查是否属于明显的赃款、赃物、非法所得。即在接案时,我们应向当事人询问律师费的来源,并在接案笔录中载明,如果是属于明显的、有证据证实是赃款、赃物、非法所得的,或是明显的同案犯代为支付的,就不能作为律师费收取。
二是委托合同要规范化,工作量要细化。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律师服务费不搞一口价,应像去饭店吃饭的菜单一样,细化每一项服务的收费,体现律师事务所收费的合理性,以免被认为是收费不当。
最后,律师难做,刑辩律师更加艰难,我们一定要加强律师本身的执业的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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