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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场秀丨2019年8大沙雕会见大盘点

2021-06-01 16:57:38   3691次查看

五百一位,收费不贵

效果如何?不用排队

世界上的每个人,给他一些时间,他都会找到自己准确的定位。牛也是一样,虽然大家都听不懂琴,但是有些牛就只会在地里兢兢业业辛苦耕耘,而有些牛则喜欢“上岸”,去看一看凌晨四点的火车站、演唱会、剧院、大商场。大家喜欢叫他们“黄牛”。

最近黄牛也在扩展业务领域了,好多看守所门口,有很多拿着“法律顾问”名片的非律师人员,他们早早的就来排号,然后为家属带话,一次收费500-800元不等。照这样发展下去,以后签合同的时候除差旅费以外可能还要再约定一条“黄牛费”。

我们的律师,有的时候为了一个小时的会见,需要在看守所门口排5个小时的队,“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但是万万没想到,还是没有黄牛早!很多时候我们的律师西装革履往往就能和“链家”的中介打成一片,难以区分。但是如果是在看守所门口,你就会看到西装革履的律师或自带小板凳、或拿张报纸然后与一群黄牛打成一片。如此和谐的场面,有网友笑称:这大概就是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吧。

“会见难,难于上青天”。经过和律师同行的交流发现,会见难的症结在于部分看守所硬件设施落后、会见室资源严重缺乏,有些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平台网站也形同虚设,律师无法按照网站要求在看守所窗口绑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而无法满足网站的预约条件。

目前,人大代表已经提出建议改善看守所会见难的情况,而这份建议也被部门“解决采纳”的答复,看守所会见难有望得到解决。

 看守所会见,工作牌砸脸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最近的热剧《精英律师》那种高楼大厦CBD,西装革履营造出洋气的人设,不知道让多少年轻人头脑发热高呼:“如果我有幸成为一名律师,我将用毕生去捍卫法律的尊严”。老实讲,有些人不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只是他想搞搞钱(和"你那是喜欢吗?你是馋她身子"一个意思)。况且“毕生”这个词还是有些许的不严谨,毕竟有相当一部分人都熬不过实习律师这一年。

律师其实是需要奋斗且奔走在第一线的,甚至可能会被威胁到人身安全——头发说没就没了。如果你的身边也有律师朋友,请爱他保护他。

2019年10月18日,有位律师在河南宝丰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嫌疑人,递交完会见手续之后却被值班民警拦住去路要求翻包检查,这位律师不予配合,民警勃然大怒,对律师进行言语辱骂,并将工作牌砸在律师脸上。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王赫律师为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辩护,被群众泼粪;现实中,辩护律师在看守所要求会见被工作牌砸脸。律师的权利甚至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那又如何能让自身难保的律师去为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辩护?

“对方不想跟您说话,并向您扔了一个工作牌,” 在全国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检察院对律师的安检已经基本废除,看守所对律师的安检也有所改变。若宝丰县看守所有法律规定,当然会配合,反之,为什么要配合?律师就问了句安检的法律依据,宝丰县看守所民警就骂律师,甚至砸律师脸。律师坚决要求会见,是不是就会被定为“寻衅滋事”?对此遭遇,律师将坚持申请维权、控告!要求追究那两名民警的责任,并赔礼道歉!“全世界的律师们,联合起来——保护自己的脸”!

法律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探监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2016年5月初,被告人顾某通过上网查询,得知持有律师执业证、委托书、公函等文件可以会见关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

为探望羁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的朋友,被告人顾某于2016年5月上旬,从制作假证人员处购买了伪造的律师执业证1本、律师会见公函12份及授权委托书2份。2016年5月11日至6月21日期间,被告人顾某使用上述伪造的律师执业证及授权委托书、公函,先后9次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其在押的朋友。

周华健的这首“朋友一生一起走,一声朋友你会懂”,这位顾姓朋友想必是烂熟于心。纵然是上刀山下监狱,也仍然要缠缠绵绵永相随。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看守所的朋友是“不亦乐乎”,这位顾姓的朋友可能就“呜呼哀哉”了。好在民警同志发现了这段凄美的友情,为了不让朋友过于挂念,顾姓朋友也被安排进了看守所,与大家一起过上了美好的幸福生活,毕竟“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在这里,也给大家一个温馨提示:探监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会见谈话有风险,律所见面较安全

谈话内容需保密,不被监听是权利

2018年4月20日,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担任韩某忠涉嫌强奸罪一案辩护人,当天进行了会见。四天后,熊昕向东湖区检察院递交《关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韩某忠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于当日下午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12号提讯室再进行了会见。其间,熊昕与韩某忠的谈话内容恰巧被当时在隔壁提讯室提讯他案犯罪嫌疑人的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民警张某庆听到。

五个月后的9月27日,熊昕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东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东湖区检察院2018年12月12日出具的起诉书指控熊昕在会见期间,曾唆使韩某忠向检察机关作出虚假供述。东湖区检察院认为,熊昕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教唆犯罪嫌疑人作虚假供述,其行为触犯《刑法》第306条第一款,应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常常说“隔墙有耳”,但是《刑诉法》第39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也明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包括有关机关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师会见时的谈话内容,也不得对律师会见进行秘密录音。因此,实际上律师与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谈话内容应该具有保密性,不会担心“隔墙有耳”的问题。

在这里我们也提示大家,随着时代的不断更迭,现在已经不单是“隔墙有耳”了,警察叔叔很可能顺着网线就上门“查水表”了。所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谨言慎行。如果需要约律师见面咨询,那一定要去律所跟律师进行当面谈话,一来确保谈话内容的隐秘性,不被监听;二来以便更加了解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水准,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委托律师。

真亦假来假亦真,扮作一个何以琛

看守所里去会见,行贿警察触底线

2019年1月24日下午,一个自称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的男子,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秃头),穿上一身帅气西装,携带相关材料来到玉林市看守所,要求办理会见在押人犯罪嫌疑人业务。看守所值班人员在审查周某的律师执业证时发现怀疑此人是一个假律师,但又没有证据,而且他提供的手续齐全,只得依程序给其办理会见业务。

过了三天,事情出现反转,1月28日,看守所值班人员突然接到周某的电话,周某称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恳请值班人员放他一马,不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愿意给值班人员1万元钱作为封口费。守所人员立即联系茂林派出所,准备将计就计对周某进行抓捕。2月3日,在玉林海关大楼路段,前来行贿的周某被抓捕归案。

经审讯,陆川温泉镇人周某对其冒充律师诈骗和仿造证件、公章、公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原来,周某此次冒充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得到了在押人员家属的“律师费”2万元。另查明,周某曾多次冒充律师进行诈骗活动,非法得利数万元。

老实讲,这件事情败露,还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好歹在采取行动之前补补课啊,学学《刑法》,毕竟“最赚钱的办法都写在上面了”,至少要给“客户”留下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印象。兴许要是学得好,通过司法考试还能做个真正的律师;就算没学好,那至少也该知道行贿罪的严重性才对。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不难看出,律师这一行是真的很难做,光是假扮律师就很难!

 

警察叔叔火眼金睛

真假律师分辨得清

 

 

我们知道,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是律师的工作和职责。但是在哈尔滨阿城区看守所里,一自称是律师的男子要求会见一名在押人员,这样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常规操作,却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

2019年10月29日下午,哈尔滨阿城区看守所里,前来会见的辩护律师络绎不绝,有一个人,他注定与大家是不一样的。50多岁的韩某自称是一名律师,准备了齐全的材料要求会见,但是看守所民警却觉得律师执业证有些可疑——执业证上的二维码似乎是人为粘贴的。

随后,民警将情况上报给值班领导,同时将该男子带到看守所等候区进一步询问。在此期间,经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核实,该男子非证件标明单位“黑龙江省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同时哈尔滨市律师协会网站上也查无此人。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该男子确实姓韩,但是该人不是律师,使用的是假律师证件。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阿城警方刑事拘留。

我们前面提到律师会见难,律师早起去排队会见的辛酸堪比农民工在春运时期排队买火车票。然而这个世界常常都是颠倒的,这次就不太一样,不是律师反而能够会见了。我们真诚的希望能够保障律师的权利,也呼吁我们的非律师朋友,不要假冒律师,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在这里提醒大家,找律师一定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核实律师的身份,对于夸大自己本领的律师,请你不要轻信。

 

部分律师在会见中

疯狂的在违法试探

 

律师会见是刑事辩护律师了解案件事实,行使辩护权的基本途径。无论是我们的律师,还是心系家人的亲属,都应该谨记,不要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2019年7月1日,司法部官网通报广东某律师会见时违规传递物品被处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

经查明,2018年10月22日上午,该律师在中山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某时,私自将烟纸两捆、打火机3个、U盘一个、烟丝两包、信件2封交给该犯罪嫌疑人。信件内容为家务事,U盘内容是13部电影视频。

看到这里我不禁陷入了沉思,这到底是什么仇怨,才会选择给看守所里的嫌疑人送装有13部电影视频的U盘。U盘送进去该如何观看视频,凭空想象嘛?这位律师朋友也是想得挺周到,烟纸、烟丝都是配套送的,但是我寻思应该直接送盒装香烟更加隐蔽、方便一些。送上3个打火机应该是用于同时打着取暖,以防感冒。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湖南一男子潜逃15年,以为公安机关已经遗忘了他的模样,去看守所探监,被当场抓获。小兄弟,人们可能会遗忘你,但是历史不会啊,没准儿你还是一如少年时模样。

在这15年中,刘某为了逃避打击,没有申领二代身份证,不使用通讯工具,更不与家属保持联系,行踪飘忽不定,多次躲过警方追捕。但是万万没想到,还是输在了感情上。15年过去了,还是没能忘记当初一起抽过烟,吹牛吹破天的兄弟。

“过了这么多年,我以为警察认不出我了,就想来探视下朋友。也许这是最好的结果,我再也不用担惊受怕的过日子了”刘某向警方说出了自己积压已久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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