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 13:45:10 2178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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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〇一 上午去会见一个当事人,涉及故意杀人案件。 当场导致两个人死亡,如果不能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一审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 当然,因为案件的起因是家庭矛盾引起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起的凶杀案,如果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话,一般情况下,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最高院在相关文件中作出
2024-07-07 08:50:50 963 0 0
法律规定犯罪行极其严重的罪可以判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可以判死刑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等。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023-11-20 13:45:10 2187 0 0
第544号——呷布金莫贩卖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凉山州检察院以呷布金莫犯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其归案后积极提供他人犯罪线索,有悔罪表现,被查获的毒品未流人社会造成实际危害,建议从轻处罚。 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曾在1999年因贩卖零包海洛因被公安
2023-03-18 12:20:20 4626 0 0
第543号——龙某贩卖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龙某,男,1976年10月3日出生,农民。1999年4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3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6年4月17日被逮捕。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龙某犯贩卖毒品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3-03-17 13:02:16 3609 0 0
第535号——李某运输毒品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男,1979年6月4日出生,无业。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于2008年1月3日被逮捕。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运输毒品罪,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7年12月3日,被告人李某在四川省成都市
2023-03-13 14:24:31 5824 0 0
李辰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四部负责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师范大学刑法学硕士,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兼职讲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出版《职场实用法规》一书,发表专业文章10余篇。 执业以来,李辰君律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信念,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擅长刑事合规业务、诈骗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非法集资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税犯罪辩护、非法经营罪辩护。参与办理刑事案件百余起,通过专业的水平及不懈的努力,其中10余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撤案或因不予起诉等被依法释放,部分案件二审改判或依法判决缓刑,其辩护水平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辰君律师主导参与研发了“公职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医疗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教育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食品卫生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课件,并受邀为多家单位机构进行刑事风险防控讲座,获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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