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拘留所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那么,收容教教育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
收容教育是指:根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公安机关不经法庭调查审判,便可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为期六个月至两年的强制教育、劳动等一系列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由于该制度与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甚至与宪法中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相违背,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争议,因而受到广泛的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