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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

发布时间:2024-11-21 09:36:40

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故意犯罪。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大,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两者具体区别可以从犯罪构成进行区分。
一、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三、两罪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放火罪,如不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判断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时,可以从犯罪行为实施的场所、犯罪方法、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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