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严选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5-12-27
我们认为,利用影响力的主体,不能限于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密切关系的其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在利用本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收受请托人的财物,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也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其他案件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2024/03/29 11:30
2024/03/29 09:55
2024/02/28 16:30
2024/02/28 10:45
2024/02/01 15:00
2024/02/01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