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分

发布时间:2016-01-23 16:33:56

庭立方: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在犯罪手段上都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信任,在犯罪目的上都可能是谋求一定的财产利益,因此容易混淆。区分两罪可以分为两步骤:

第一,考察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谋取的非法利益是否属于财物,如果主要是情感、待遇、职位、荣誉等非财产利益,而对财物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则应当认定为招摇撞骗罪;

第二,如果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目的在于骗取财物,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遵循择一重处的原则,根据被告人所骗取财物的具体数额不同,又具体分为四种情况:未达到诈骗数额较大标准的,认定为招摇撞骗罪;达到诈骗数额较大标准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量刑幅度相同,认定为招摇撞骗罪;达到诈骗数额巨大标准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如果不属于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因诈骗罪处罚较重,认定为诈骗罪,属于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量刑幅度相同,认定为招摇撞骗罪;达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诈骗罪处罚较重,认定为诈骗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