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顾名思义指的是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有错误,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近日一位来咨询的网友想知道抗诉程序,针对他的疑问庭立方小编对抗诉程序做了解答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到他。
抗诉程序
提出抗诉的程序主要是:1.以书面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抗诉书。上诉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抗诉则必须以书面形式,不能口头提出。2.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不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抗诉。3.在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的同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是为了便于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第二审审判,支持抗诉。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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