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治安管理案件或者刑事案件,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满足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收集相关违法犯罪证据,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有的公安机关可能会不予立案,那么,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说明公安机关具体不受理什么事情,公安机关受理的事情总体来说是涉及公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
但以下问题不在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 民事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劳动纠纷、房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需要参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如果满足立案条件,但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的,人民检察院是需要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的理由。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