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了怎么办?这是前段时间网友咨询的问题。我们在遇到管制的时候总会十分悲观,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与我们本身对法律的了解不够有关,我们甚至不知道管制是什么意思。下面庭立方小编跟你一起研究到底什么是管制。
一、管制是什么
管制是我国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不会很长。
1,管制的主体(管制者)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管制者被授予管制权;
2,管制的客体(被管制者)是各种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
3,管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是各种法规(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管制者的什么决策,如何限制,以及被管制者违反法规将受到的制裁等等。
根据这三个基本要素,可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管制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比较广泛,但可以归纳为经济性管制、社会性管制和反垄断管制这三大领域。经济性管制的领域主要包括那些存在自然垄断和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产业领域。与经济性管制相比较,社会性管制是一种较新的政府管制,它不以特定产业为研究对象,而是围绕如何达到一定的社会目标,实行跨产业、全方位的管制。反垄断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研究领域,其主要研究对象是竞争性领域中具有市场垄断的垄断企业及其行为,特别是由市场集中形成的经济性垄断行为。
二、被判处管制的后果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事实上,刑法中的管制的性质和生活中的其他管制有着本质的不同,刑法中的管制涉及到刑事责任,而生活中的管制可能仅仅有国家管理社会的因素,例如经济管制。因此,对两者进行区分是必要的。如果家人或者朋友遇到刑事管制,请不要慌张。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