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被告人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提出反诉从而使案件更加复杂。那么,大家知道自诉案件中的反诉条件有哪些吗?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反诉条件的知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一、自诉案件的分类?
自诉案件的分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零六条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综上,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有: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详细内容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自诉案件的反诉条件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