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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7-09-25 01:00:02

在刑事案件中,主要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那么,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呢?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程序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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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

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刑事自诉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对称,是受害者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请看上文详细介绍。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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