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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25 01:00:02

在我们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时,我们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追讨相应的赔偿。那么我们直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的自诉案件到底是什么呢?今天,庭立方小编将为你解答什么是自诉案件这个问题。
一、自诉案件的概念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做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做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综上所述,自诉便是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直接向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行为,自诉案件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自诉。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什么是自诉案件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法律方面的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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