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那么,刑事反诉基本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反诉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刑事反诉基本构成要件?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当事人条件: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
案件要求:反诉必须是属于非专属管辖的案件,否则受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没有管辖权,反诉也就不能成立。
时间条件:反诉必须在本诉受理后,案件作出判决前的诉讼阶段内提出。
管辖条件:反诉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只有这样才能合并审理。
诉讼程序要求: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否则无法将二者合并审理。
牵连关系: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该条件是反诉能够成立的实质条件。
综上,反诉与本诉是有关联的,反诉具有对抗性、独立性、限定性、双重性,关于刑事反诉的详细介绍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反诉基本构成要件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