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

发布时间:2017-10-01 19:55:13

有的人本意不想犯罪,没有主观故意,但是受到他人的胁迫,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选择了犯罪。那么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关于被胁迫犯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被胁迫犯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object><a target=共同犯罪14.jpg" />

一、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

有可能判刑,但一般会减轻、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迫犯罪叫胁从犯

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如何认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刑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处罚原则】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对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处罚原则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谓“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指行为人在他人对其施加精神强制,处于恐惧状态下,不敢不参加犯罪。对这种犯罪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虽然他参加犯罪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仍有意志自由,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其实施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人身危险性也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规定被胁迫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被胁迫犯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