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羁押时间算刑期吗

发布时间:2017-10-05 14:55:13

羁押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究竟是否构成有罪,是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有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以前,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先行羁押。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羁押时间算刑期吗?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羁押8.jpg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相关法条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有期限的,如果期限届满的,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羁押时间算刑期,具体的刑期折抵计算方式,是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所判处的刑罚来确定刑期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