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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单位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7-10-07 18:43:13

最近看到一些网友在讨论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但是很多人对什么是单位犯罪不是很清楚,比如一些公司为了能够拿到项目,恶意竞标,派公司职员以公司名义恶意抹黑对手公司,这样算是单位犯罪吗?纯正单位犯罪认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单位犯罪的问题,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犯罪9.jpg

一、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二、纯正单位犯罪认定?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所谓的单位犯罪,犯罪对象和主体是有明确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普通百姓在分辨是否是单位犯罪的时候,应该多多请教身边懂法知法的朋友,这样才不会陷入误区,才能正确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上就是关于纯正单位犯罪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其它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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