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数较多,所以影响很恶劣,符合规定的情况将进行追诉,那么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关于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检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聚众斗殴案(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相关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法发【2010】36 号)
(十二)聚众斗殴罪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聚众斗殴罪有相应的追诉标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