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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11-03 11:36:43

针对遗弃罪故意伤害罪这两个罪名,人们通常有这样的疑惑:行为人实施的遗弃行为与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行为有何区别,遗弃故意是否包间接故意伤害的内容?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大家的疑惑。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2.jpg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虽然在客观行为有有一定的混淆性,但二者在主体、客体以及主观罪过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以上就是有关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遗弃罪和故意伤害罪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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