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泄愤报复或仅仅因为无知,行为人捏造事实企图诬告陷害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该类涉嫌诬告陷害罪的犯罪行为,关于该类犯罪的刑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诬告陷害罪的刑罚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二、对诬告陷害罪的刑罚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一般的诬告陷害行为,刑罚规定较轻,但若是造成严重后果或是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刑罚就会加重。以上就是有关诬告陷害罪刑罚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诬告陷害罪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