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11-27
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可能共同行贿构成的共犯,那么,单位行贿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共同犯罪,在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
1.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行贿犯罪。其特点是:(1)参与共同行贿的主体都是单位,所有具体实施人都是为实现其单位的意志而进行的行贿犯罪。(2)各单位都是为实施行贿而共同结合在一起,彼此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但也不排除有些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势力大的单位对势力小的单位进行胁迫、利诱。(3)具有共同行贿的故意并由各单位的具体实施人产生和表现出来。(4)具有共同的行贿目的,都是为各自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所谋得的不正当利益为共同参与行贿的单位所瓜分。
单位共同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应根据单位在共同行贿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按单位、单位、单位胁从犯和单位教唆犯处罚。
2.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共同行贿犯罪。其特点是:(1)参与共同行贿的主体既有单位也有自然人。(2)单位与自然人为了实施行贿犯罪活动结合在一起,他们各自以独立的主体参加行贿犯罪,彼此地位平等,没有隶属关系。(3)单位中的具体实施人是按单位的意志进行行贿犯罪活动,自然人按个人的意志进行行贿犯罪活动,但彼此之间形成统一的行贿故意和完整的行贿犯罪行为。(4)行贿犯罪所得利益分别为单位和自然人所有。
条文: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我们可知单位与自然人的共同行贿犯罪,当自然人起主要作用时,则应确定为行贿罪的共同犯罪。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单位行贿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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