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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对象认识错误怎么量刑

发布时间:2017-12-11

行为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实际的行为对象是否属于自己意图的行为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打击错误是行为人对实际行为对象是否自己意图的行为对象没有错误认识,但因为行为本身发生误差,而使实际打击对象与行为人意图行为对象不一致。那么对于贪污对象认识错误该如何量刑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量刑5.jpg

贪污对象认识错误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从以上的解释可以看出,贪污对象认识错误并不影响犯罪,而按照情结轻重来判刑。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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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从以上的解释可以看出,贪污对象认识错误并不影响犯罪,而按照情结轻重来判刑。以上这些就是为你辩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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