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意思是多次犯案,重复作案,指一些受过刑事处罚,但在刑期结束后依旧犯案并再次被判刑的犯人。对于累犯国家规定必须从重处罚,且累犯不适用于,也不可以出狱。那么,如果十个月后在此违反了法律法规这样算累犯吗?接下来就由庭立方小编具体讲解:
一、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和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累犯分类
我国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
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特别累犯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综上所述,有过拘役期的人再次犯案并不一定都是累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之前有过案底,再次犯法是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会对其处于较重的处罚,量刑方面也是一样的。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累犯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