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针对这个问题,累犯会加重刑期吗?庭立方小编为你解答,答案是,是的,累犯确实会加重刑期。但是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答案呢?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累犯具体是指什么,以及累犯的分类和最后累犯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累犯有三种法律后果:
(1)根据《》第65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条74打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
(3)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和两类。其中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没有故意与过失之分)。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也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看了上面的解释,你应该已经搞清楚了“累犯”的含义以及累犯的法律后果,那就是在一般的犯罪情节所导致的量刑之下,法官会酌情增加刑期或者是其他刑罚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如果还有其它问题,庭立方将为你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