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体现在方方面面,任何纠纷我们都可以利用法律来完成,对任何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人,都按照相关规程来执行处罚。那么,期间被再次拘留怎么办呢?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缓刑期间被拘留怎么办
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被行政拘留的是否一律撤销缓刑,司法实践中认识不统一。但行政拘留作为违法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显然已经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符合撤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的考验期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
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1)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1年,最高不能超过5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2)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5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3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
(3)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综上,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你就完全的自由,在此期间相关部门会严格考察,対再触法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数罪并罚的处罚。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