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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形态

发布时间:2017-12-13 17:24:53

犯罪形态是在犯罪过程和阶段中产生的,各种犯罪形态的产生及其界定,都依赖犯罪过程和阶段的存在及其不同的发展程度。所以我国刑法上的犯罪形态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形态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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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

二、我国法律的规定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3)犯罪既遂,达到犯罪目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通常认为刑法分则是以一人犯一个既遂犯罪为标本的。从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来看,刑法分则规定的是既遂形态的犯罪。

(4)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综上所述,形态是故意犯罪过程中不再发展而固定下来的相对静止的不同结局。它们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关系,不可能相互转化。犯罪预备不可能转为犯罪未遂状态,未完成形态不可能转化为完成形态。以上就是该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如若您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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