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 和两种。那么,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被宣告,服刑完毕后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吗?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累犯与未成年人有关吗?
根据《》规定,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累犯。也就是说,无论未成年人是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犯的两罪,还是说一个罪犯在十八周岁之前,一个罪犯在十八周岁之后,都不适用累犯。通俗来讲,累犯与未成年人无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