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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发布时间:2017-12-19 16:12:53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而证据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也是至关重要的,想要审判就必须要有足够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那么,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庭立方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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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一规定表明,当事人提供证据必须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形,允许当事人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法院才能确认该证据的证明力。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证据确凿充分,有的案件证据存在瑕疵或者比较少,在此种情形下,需要法官遵循职业道德,根据证据规定第64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通过上述材料介绍后,我们可以知道,复印件由于原件出示困难的情况,由法院核对无异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信大家看完上述材料后,大家对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疑问,请咨询庭立方的律师,他们会为你们进行专业的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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