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非法买卖枪支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触犯这一条就已构成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什么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针对这项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庭立方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15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1500发以上20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20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5000发,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30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0发以上40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0发,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1枚的,为有期徒刑一年;2枚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七)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虽未达到以上起点,但造成人员伤亡的,伤1人,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轻伤增加2人或重伤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死亡1人,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数罪并罚的除外)。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三)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3枚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枚,刑期增加一年;
(四)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1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5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5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六)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1000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人员死亡,且情节严重的;
(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未予赔偿的。
了解了什么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以及该项罪的量刑标准,想必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电庭立方的,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