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武装叛乱、暴乱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定义是什么,关于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定义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或者十年。
二、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所谓策划,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暗中密谋、筹划,实际上是处于一切种罪预备状态。所谓实施,是指已经着手,正式开始实行武装叛乱、暴乱的活动。两者行为特征区别是,一个是武装叛乱,一个是武装暴乱。所谓武装叛乱,是指行为人使用枪炮或其他军事武器、装备等武装形式,以投靠或意图投靠境外的组织或敌对势力而公开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叛乱并不完全等同于持械聚众叛乱。所谓武装暴乱,是指行为人采取武装形式如携带或使用枪炮或其他武器进行杀人放火、破坏道路桥梁、抢劫档案、军火或其他设施、物资,破坏社会秩序等,与国家进行对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携带、使用武器,只是使用棍棒、石块等一般暴力时,则不宜作武装暴乱对待。从两罪行为看,都是使用武器与政府发生武装冲突,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武器尚未来得及被使用,或者没有使用武器犯罪即被制止,因此,如果行为人携带武器进行叛乱或暴乱活动,而不管其是否实际使用,都不会影响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构成。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犯罪,实践中往往是多人或众人所为,例如某种组织或集团所为,单个人是不可能进行这两种犯罪活动;个人如果具有这种行为的,应依本法的其他有关条文定罪处刑。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
三、处罚
根据第一百零四条第1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武装叛乱、暴乱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