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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贪局刑讯逼供冤枉了他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1-13 08:12:53

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说明自己的犯罪经过,因为通常案件都需要犯人的口供与认罪事实说明。有时候不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会配合,很多询问人员就会采用一些逼供方法使其认罪,这其中也造成很多冤假错案。那么,如果被反贪局逼供冤枉了他人要怎么办?庭立方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0.jpg

首先,刑讯逼供是犯法的,其次被逼供冤枉了他人情有可原,第三,反贪局有义务查明事实真相再确认罪名。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总之,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严禁以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综上所述,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应该立即向其上级反映,或者联系家人以及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反贪局刑讯逼供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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