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定义是什么,关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定义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1] 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这些票证都表示一定的货币数额,对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票证,不仅直接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而且给国家的票证管理活动以及同票证管理有关的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依法惩处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
客观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即仿造国家制作的各种有价票证的形状、图案、面值和颜色等,制作假票证,企图以假充真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从中牟利的行为。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属选择性罪名,实施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之一,即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有价票证的,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有价票证,又将其倒卖的,构成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能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主体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主体。单位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论处。
主观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
三、处罚
1、自然人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处二年以下、或者,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