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我国是严令禁止的,那么,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怎么判刑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处罚
根据第334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1],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危险犯 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而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是本罪的危险犯。这里的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是指具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现实可能性。实害犯 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是本罪的实害犯。
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血液制品,在医疗应用中使用者感染严重疾病,例如感染艾滋病毒等。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因使用不合格的血液或者血液制品而造成使用者死亡,或者致使多人感染严重的血源性传染病等。
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