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关押和改造犯人的地方,都是有武警把守的,戒备森严。这种地方一般人靠近都难,更别说越狱了。而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过几起越狱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尽管聚众持械劫狱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但是中还是有这个罪名的。那么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下面庭立方小编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聚众劫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对聚众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劫狱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此外根据刑法第52条和第104条的规定,对聚众劫狱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可以并处。
二、如何认定聚众持械劫狱罪?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纠集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策划下,有组织地逃往狱外的行为。1、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相同之处:
(1)侵害的客体相同;
(2)主观故意相同;
(3)犯罪表现形式相同,都是以形式出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集体实施的。
2、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不同,聚众劫狱罪是由狱外人员实施的行为;而组织越狱罪是狱内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集体逃往狱外的行为。
三、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所谓持械,是指携带、持有、使用枪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包括各种枪支、弹药,如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如匕首、刮刀、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其他器械,如木棒、铁棍、菜刀、斧头、炸药等。
所谓劫狱,是指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劫夺狱中在押的罪犯。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采用聚众持械冲进监狱,杀伤、杀害监管人员,砸毁、破坏监狱设施、抢夺、抢劫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绑架人质进行威胁,药物麻醉监管人员等方法劫夺在押罪犯;或者声东击西,采用暴力调离监管人员,以便于狱中人员逃跑;等等。
综上所述,聚众持械劫狱是严重刑事犯罪,如今几乎没有发生过。具体到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判,要看犯罪情节,对于首要分子,法院会重判,量刑通常在十年以上,最高可以处以死刑。而其它参与者,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对于首要分子,可以没收财产。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