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时应该积极服兵役,主动保家卫国,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是犯罪行为,那么什么是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关于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下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1]
客观要件
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地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行使。本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
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2]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三、条文
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二款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是违法犯罪行为,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