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相关的规定禁止虐待儿童,老人,社会上像这些虐待现象屡见不鲜。那么,什么是虐待罪呢?虐待罪又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也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立案标准
根据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 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 要界限。 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 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 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 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或者,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 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或者。“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 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 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