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在纪律作风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会接受国家的双规调查,这是一种特殊的调查手段,并且调查对象也是很特殊的,是政府为了约束一些官员的行为、避免官员出现违纪问题而必须采取的一种调查手段。那么双规的条件与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庭立方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适用双规的条件
根据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适用双规的条件是:
1、凡“双规”对象必须是党员,
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2)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3)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才能实施双规。
双规适用的范围涵盖两个方面:
一是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
二是“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也日益严格。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 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 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 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了解双规的条件与适用范围,这算是一种警示,政府官员要懂得洁身自好,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逾越雷池半步。同时可以帮助官员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所以大家需要详细了解我国双规制的具体内容,避免自己犯一些错误。
以上就是庭立方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双规的条件与适用范围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庭立方的,他们会提供给您详情且专业的解答。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