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当中需要根据各个犯罪人所起的作用对身份作出一个划分,其中就分为了、、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如果可以被认定为胁从犯的话,那受到的的处罚就是相对比较轻的,不过法律中规定究竟什么是胁从犯呢?下面,下面,庭立方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胁从犯
按照《》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被欺骗不知道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或者虽然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其丧失了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意志自由,因为不具备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3、行为人是因为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胁迫是指以对行为人或其亲友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损坏财物等相威胁,对行为人施加精神强制,强迫其参加犯罪。不过应注意区分受胁迫实施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看被迫损害的利益是否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如,他人以杀害相威胁,行为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实施了盗窃行为。在实践中,还应注意胁从犯向主犯的转化,即第一次被胁从参加犯罪的人,在其后的共同犯罪中自愿参与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对这种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主犯。
二、胁从犯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胁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胁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按照其犯罪情节具体确定。犯罪包括被胁迫的程度、对危害结果的作用大小、罪后表现等因素,应具体认定。
实践中,对胁从犯作出认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此时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比较轻,因此不少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也会尽力的让自己被认定为胁从犯。当然了,此时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能认定构成胁从犯。本篇文章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遇到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