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当含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也认为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诉讼中属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如上所述,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可以认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那么, 无诉讼权利人怎样起诉?庭立方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无诉讼权利人该如何起诉:
可由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起诉。但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要具备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诉讼行为能力是以自己行为实现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被称作复议申请人。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姐等可以作为监护人),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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