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最新假药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8-02-16 14:24:13

药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物品,治疗我们身体的疾病、心理疾病以及对我们身体的保健,这些都少不了药品,但是有些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制造假药危害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国家针对假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jpg

认定标准: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产品属于假药,根据我国的药品管理法第31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发给药品的国药准字(没有实施批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只有使用这样的批准文号才是正规的药品,另外市场上的某某卫药准字(早已过了有效期),这种文号的产品也是假药,其他的比如经卫食证字、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这些批号都属于保健食品的范畴,是不得作为药品进行销售的。市场上的某某消字、某某消备字等产品则属于消毒产品,也不是药物。

相关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上述的了解,我们知道假药的危害是非常大的,不仅不能治好我们身体本身的疾病,而且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多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需要咨询,欢迎来电庭立方的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