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罪,从刑事意义上讲,应有两层意思:一是假冒产品;二是伪劣产品;两者各有不同。而今天庭立方小编要讲的主体是前者—假冒商品。那么具体什么事件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讲一讲如何避免有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罚,欢迎各位阅览:
如何避免有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罚
首先,在明知是假冒商品未处理后仍出售的情况下,无法避免其销售假冒商品的刑事处罚;
其次,若是在不知的情况下,出售了假冒商品,可作以下的补救措施:
1、索取厂商授权和购货小票是证明进货正规的证据,被投诉侵权找厂商解决。
2、可以找投诉人协商解决,让其撤诉。
有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总而言之,明法犯法是无法逃脱法律处罚的。出售假冒商品,依照刑法第140条规定并结合具体的销售金额,处以不同的刑罚。具体内容可参照以上的有关法律知识。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