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的行为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虽然出来了,但职工行政拘留的决定也被单位知晓,这时候职工就担心自己会被单位给开除掉。那么,单位没有职工违法犯罪档案的问题,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单位无职工违法犯罪档案
答案是对的,单位不能开具这些证明。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该公司扣留员工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汪某向该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后,于当日下午离开该公司,双方劳动合同已实际解除。在双方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住员工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转递。该公司应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为汪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该公司以汪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合法及汪某应承担违约金等为由要求支持其不予办理汪某档案转移手续的观点无法律依据。该公司提出的与汪某间的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的一般解决途径处理,而不能拒绝为汪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单位将职工档案丢失应当赔偿损失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档案是公民取得就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应具备的重要凭证,档案的存在以及其记载的内容对公民的生活有重大的影响。用人单位无论是作为或者是不作为、无论是故意或者是过失,只要存在将职工档案丢失的情况,且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为职工补办档案,应判决其为职工补办档案(这种可能性不大)。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应首先考虑职工的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大小应从实际出发予以确定。其次应考虑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再次,应考虑用人单位的过错与劳动者损害的因果关系。
对于档案来说,我们都知道是非常重要的,故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要马上进行相应的汇报。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